【非常重要!!!!】
依照我國內政部役男出境處理辦法之規定,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三十六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齡男子(以下簡稱役男)申請出境,依本辦法及入出境相關法令辦理。
在學役男因奉派或推薦出國研究、進修、表演、比賽、訪問、受訓或實習等原因申請出境者,最長不得逾一年,且返國期限截止日,不得逾國內在學緩徵年限;其以研究、進修之原因申請出境者,每一學程以二次為限。
依照規定,申請交換計畫或雙聯學位之役男出國前皆需由院辦公室會文學務處生僑組協調緩徵事宜後,行文至各縣市政府辦理出境作業。
請已錄取交換計畫或雙聯學位之役男於五週前提供役男推薦出國名冊及本校役男身分學生出境聲明書至院辦公室,供後續辦理相關出境事宜。
*免役或已服兵役者可免但請繳交相關證明
役男出國交換/修習雙聯學位出境與返台時間
役男出國交換或修習雙聯學位的出境與抵台日期應為開課與結課的前後二週內。除非因課程安排等特殊需求,須提前出發或延後返臺,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供役政科審核。
役男出境處理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4000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