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春季 北海道大學法學研究科、法學部 交換計畫
-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15年9月11日(五)12:00前,逾時不候
- 交換時間:
- 2027年4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一學期)
- 2027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一學年)
- 日本語能力要求資格:大學部N2,研究所N1
- 薦送資格與名額:大二或碩二以上,1名
甄選申請文件
除交換計劃申請表送紙本外,其餘申請資料請同時繳交紙本及電子檔至助教信箱,完於期限內完成視同申請失敗!
- 國務院交換計畫申請表一份-請註明預計交換一年或一學期,本表請先送至系所給助教及主管蓋章,再送院辦公室
- 在學證明一份
- 歷年英文成績單正本一份
- 日語檢定證明影本一份
- 個人自傳一份
- 讀書計畫一份
- 英語檢定證明一份(加分項目)
重要備註
- 本院向交換計畫學校提名薦送學生後,須由薦送同學自行連絡交換學校與提供申請資料。
- 確認薦送後,請於兩週內繳交交換學生同意聲明書至院辦公室。
- 本院薦送並不代表已取得該校就學資格,能否錄取該校就學資格最終取決於對方之審核結果。若有不符合協議中所註明之申請條件,本院有權取消該薦送資格。
- 請確實了解兩方學校交換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 依照本院國際交換學生計畫實施辦法,回國後需繳交心得報告給院辦,以利後續同學出國經驗參考。
- 2027年秋季將於今(2026)年底開始申請,詳細時間請留意院網公告。
相關連結
附件
- 本院交換計劃申請表
- 北海道大學簡章(大學部)
- 北海道大學簡章(研究所)
若有任何問題請來信或來電院辦公室蔡助教,分機51104,信箱ocia@nccu.edu.tw